中国邮储银行辽宁省各网点频频违规


  

邮储银行沈阳市分行被罚20万:贷款资金支付管控违规

2019年6月27日消息,辽宁银保监局近日公布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辽宁银保监局决定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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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有银行辽宁分行被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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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银保监会15号发布的【辽市银保监罚决〔202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分行因“员工挪用公款及违法发放贷款”被辽阳银保监分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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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分行(曾用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分行)成立于2008年03月19日,注册地位于辽阳市白塔区新运大街304号,法定代表人为刘镇。

统计显示,8月份1至8号八天时间里邮政储蓄银行已经被监管部门处罚5次(辽阳、鸡西、佳木斯、鹰潭、鹤岗),有4名员工被禁业,7名员工被警告。

据不完全统计,邮储银行近年罚单数量累计274次(不含邮政员工个人罚单,市场监管局、外管局、城管、消防罚单另计),罚款金额16422.0992(1.6个多亿),被罚原因多次涉及“欺骗、销售误导、搭售保险、虚报瞒报、贷款被挪用、内控管理不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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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统计,今年上半年,邮储银行罚单数增速第一(同比增长52.94%)、邮储银行罚单密度也是排名第一(罚单数量密度、罚款金额密度都是最高)。

《证券时报》、《投资快报》本月8号、9号也先后报道:截至8月5日,去除被罚主体为个人的罚单后,年内邮储银行接到的罚单数量为59张,从罚款金额上来看,邮储银行被罚1717.3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报本月12日发布的《治乱象 防风险 2021年银行保险机构行政处罚报告》显示,2021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邮储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出85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约3635.08万元(不含个人处罚),邮政储蓄银行因违规收费、贷款管理不力等原因被罚较多。

邮储银行多次因投诉量指标居前被银保监会消保局以及湖南、山西、宁夏、福建、黑龙江、河北、山东、上海等地银保监局通报。银保监会消保局最新发布的《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2〕9号)显示,邮政储蓄银行理财类业务投诉量位列第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长山镇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涉嫌骗取储户存款 警方:涉及129名储户已立案
2021年12月24日,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长山镇派出所民警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长山镇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涉嫌诈骗挪用储户存款,东港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已立案,并分配到各个派出所协助取证调查。目前已知受害人有129人,该派出所已与部分受害人取得联系,并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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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民众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厅表达诉求

记者注意到,有网友反映,12月初,有在长山镇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到期的储户去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折里没有所说金额,储户当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长山镇派出所民警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该案系原行长与外地某理财公司“合作”,以邮政储蓄银行的名义骗取百姓存款,案件系“个人行为,与银行没有关系”。

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长山镇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厅,接线员称对具体情况并不知情。天眼查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长山营业所法定代表人为赵某。赵某还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伊敏大街营业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石首市绣林大道支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市绣林大道营业所等7家中国邮政集团营业所担任法人及负责人职务。邮储银行本溪分行6名员工被终身禁业!去年以来收多张罚单,曾有多人被禁业

辽宁省邮储银行本溪分行6名员工被终身禁业!去年以来收多张罚单,曾有多人被禁业

近日,本溪银保监分局连发六张罚单剑指邮储银行本溪分行,其因发生挪用公款案件、违法发放贷款案件,六名员工遭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自2022年以来,邮储银行本溪分行已收到至少37张行政处罚罚单,罚单数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其中还有多名员工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禁止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书网曾披露邮储银行本溪分行前员工王某信用卡诈骗案件,以及其某支行前行长马某冬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的犯罪细节,此二人也遭到了终身禁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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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员工遭终身禁业处罚,

去年曾有多名员工被禁业

近日,本溪银保监分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罚单显示,邮储银行本溪市分行发生挪用公款案件、违法发放贷款案件,六名员工遭终身禁业。

具体来看,朱某、陈某含、吴某、卢某强对该分行发生违法发放贷款案件负有直接责任;吴某琳、丛某对该分行发生挪用公款案件负有直接责任,上述六人均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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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保监会

实际上,除了上述六名员工外,去年以来,邮储银行本溪市分行及其支行还有多名员工被罚,其中不乏有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人员。

比如,去年8月,闫某、马某娟、刘某亮、苑某男、王某权、张某、段某宁因对邮储银行本溪分行违法发放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被本溪银保监分局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去年10月,本溪银保监分局公布两张罚单,邮储银行本溪分行前员工王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信用卡诈骗,被本溪银保监分局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同时,邮储银行本溪市分行高峪支行原行长马某冬因违法发放贷款、挪用公款,被本溪银保监分局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书网还曾披露上述二人的具体犯罪细节。

员工伙同他人诈骗自家银行,

套取65万后更改联系方式外逃

据裁判文书网多年前披露的一则信用卡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王某是邮储银行本溪市分行的工作人员,一审法院认定,2011年1月18日,被告人王某伙同被告人吕某涛、史某某,由王某提供王某甲、宋某某的身份证,吕某涛提供郭某甲、王某乙、左某某的身份证,史某某提供沙某某、孟某某的身份证,并由王某、吕某涛伪造王某甲等7人的工作证明。

犯罪分子利用被告人王某在邮储银行个人业务部的职务便利,在王某甲等7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7人的身份证明及虚假的工作证明在邮储银行办理7张信用卡。信用卡成功办理后,由吕某涛找到孙某某(在逃)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共计透支人民币本金651147.24元未归还。

套取现金后,王某、吕某涛更改联系方式且外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吕某涛被抓获归案。

二审法院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某、吕某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同时,王某、吕某涛共同故意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是共同犯罪。另外,此二人犯罪所得赃款应当予以追缴,退赔被害单位。

最终,法院驳回王某、吕某涛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即认定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吕某涛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继续追缴王某、吕某涛在本案中的赃款共计人民币六十五万一千一百四十七元二角四分,退赔给被害单位邮储银行本溪分行。

一支行原行长贪污犯罪细节曝光,

去年以来收到至少37张罚单

除了王某,裁判文书网多年前披露的一则申诉通知书显示,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马某冬(邮储银行本溪市分行高峪支行原行长)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马某冬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监管侯某小额贷款账户过程中,私自使用该贷款账户资金人民币271242元,并采取篡改侯某收条的手段,将其中240000元占为己有。

天眼查显示,邮储银行本溪市分行高峪支行的一条变更记录显示,该支行在2013年12月23日发生两次公司负责人变更信息,变更前均是马某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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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保监会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以来,邮储银行本溪分行至少收到37张罚单。

其中,被罚对象为邮储银行本溪分行的共四张:去年1月4日,该分行因贷款“三查”未尽职,被罚50万元;去年8月26日,该分行因内控执行不到位,被罚30万元;去年9月21日,该分行因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5万元;同一天,该分行因欺骗投保人被罚5万元。

除了主体被罚外,邮储银行本溪分行多名员工也曾收到银保监会发放的罚单,被罚金额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不等,多数收到了警告处罚,至少15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天眼查显示,邮储银行本溪分行成立于2008年,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公司负责人为付军。

邮储银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本溪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南地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德太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彩屯营业所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9月15日收到本溪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法人/主要负责人:付军),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罚款人民币5万元(本银保监罚决字〔2022〕5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南地营业所(法人/主要负责人:孙俊楠),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罚款人民币5万元(本银保监罚决字〔2022〕4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德太营业所(法人/主要负责人:李冰),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罚款人民币5万元(本银保监罚决字〔2022〕47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彩屯营业所(法人/主要负责人:关海园),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罚款人民币5万元(本银保监罚决字〔2022〕48号)。

邮储银行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邮储银行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734.61亿元,同比上升10.03%;归母净利润471.14亿元,同比上升14.88%;扣非净利润470.12亿元,同比上升14.96%;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82.91亿元,同比上升9.9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21.37亿元,同比上升11.7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20.87亿元,同比上升11.86%;负债率93.73%,投资收益112.99亿元。

邮储银行主营业务:在中国提供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该银行运营四个业务分部。个人银行业务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产品及服务,包括人民币及外汇存储、贷款、银行卡及中间业务产品及服务。企业银行业务分部为企业客户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包括企业贷款、贴现票据、企业存款及中间业务产品及服务,如:结算、投资银行、托管及公司理财、国际贸易融资。资金业务分部主要包括金融市场业务,如:市场交易、投资、同业融资及票据贴现。资金业务还包括资产管理。该银行还运营其他业务分部。

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邮储银行丹东市分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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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消息,近日,因违规,邮储银行(601658.SH)遭到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丹银保监罚决字〔2022〕15号、16号、17号)显示,由于“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丹东银保监分局对邮储银行丹东市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责任人张振汉、腾小明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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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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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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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



2023-08-24 微博:家在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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