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介休市大佛寺旺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


  

山西省晋中介休市大佛寺旺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政府与监管部门收到反映视若不见不知有何猫腻


近期,位于山西省晋中介休市大佛寺旺源煤业有限公司职工反映:2023年6月21号,我矿井下发生伤亡1人的事故;这个事故瞒报,单位在死者家属承诺,死人信息绝不外说、绝不追讨单位责任等先提条件情况下,与其家属达成巨款赔偿的协议了事。


2023年6月21号这天,矿上发生一起井下冒顶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死者梁龙龙,男,今年35岁,老家在霍州市掏唐峪乡琵琶垣村,夫妻二人育有一个儿子正在读小学。事故发生后老板隐瞒不报,派人与死者家属经过多天的谈判最终以650 万元赔偿死者私了;收到钱后,家属于今年7月中旬将死者下葬。


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是水中捞月!


另一位知情工人愤愤不平的说:“这次事故因单位老板只讲任务进度,任务进度上不去就大会小会点名批评,不重视安全生产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老板就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般,仍然照常生产。只是听老板们们讲‘不要对外人说死人的事……’这次事故没有上报,主要是老板们怕影响他们的政绩。听说只是搞了应急局的关系,给死者的家属赔些钱,就把事情了结了……可是活活生生的人却永远没了!”


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等行为的,可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事故与其说是天灾,更当论为“人祸”。而相比于安全事故的发生,更令人寒心和无法接受的是对安全事故的刻意隐题。对死者生命的亵渎和对法制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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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 国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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