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村干部知法犯法,大肆破坏公益林,非法盗取煤炭资源


  

据广东新闻6月13日报道,广东韶关村民称,在去年10月份,他们发现当地村干部知法犯法,大肆破坏公益林,非法盗取煤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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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地点位于韶关技师学校的后山,山进口处立有封山育林“全封区”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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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牌上明确的写明,封山育林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封山育林期间从事下列活动:其中有一项是开垦、采石(矿)、采沙、取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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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盗取点距离立有全封区告示牌仅2至300米左右。

现场看到虽然非法盗取点已经被整改过,现场还补种了桉树苗,但是仍然看得出来当初毁林挖煤的痕迹。

根据村民称:前年10份时,发现新韶镇石山村委副主任刘某毁坏森林生态,盗取煤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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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等人将挖出来的煤炭跨区运往约一公里以外的曲江区大塘岭进行存放。

村民还从参与煤炭运输司机确认了刘某毁林挖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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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运输司机称觉得挖土不对劲,觉得有问题,去了一晚上就没再去了。

自发现以来到现在盗挖煤矿时间一年有余,该盗采点属于生态公益林,盗采的煤炭有时候一天一夜能卖出三四千吨,煤矿里面含有泥巴等杂物的以80元一吨的价格出售,一天获取的利益就高达20几万元。

而就在去年上半年,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了这个曲江区大塘岭煤矿堆放点,随后进行取缔不予堆放,但是未查煤矿是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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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村民称,虽然堆放点被取缔,但刘某当时对位于浈江的盗采点仍继续偷挖,将挖出来的煤炭就直接堆放在盗采点旁边。

去年10月,石山村村民向浈江区自然资源局反映了相关情况,但是很快,一件令他们吃惊的事情发生了,自然资源局调查立案时,现场堆放着大概一万多吨左右煤矿,立完案后煤矿居然不翼而飞了。

据浈江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莫某回应,石山村村民反映村干部毁林挖煤情况属实,具体是由该村村干部副主任刘某,指使村民蒋某用挖掘机进行盗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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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堆放在盗采点旁边的煤炭不翼而飞了呢?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莫某回应称:根据资源局请技术单位到现场勘测,得出刘某大概挖出煤矿1600多吨左右,为此对刘某进行罚款6万多元。根据刘某的供述,把挖来的煤矸石堆放在旁边,还没有运出去时候,就被我们发现了。所以现在要求他把煤矸石回填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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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村民发现村干部刘某盗挖煤炭以来一年有余,但是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所说的,盗取煤炭资源仅为1600多吨,一年365天,那么每天挖出来的煤炭也就是1600/365=4.38多吨,一天就挖了4吨多煤炭。

就算是副局长所说的挖出煤矿是1600多吨,按每吨80元计算,村干部刘某盗挖煤炭获取的金额是120000元。而自然资源局对刘某的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仅仅就罚款6万元。



2023-12-22 国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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