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国资集团高管“交叉任职”或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破坏营商环境


  

财会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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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磊 近日,山东禹城市民赵先生向财会信报记者反映称:禹城市站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路、行政街外立面提升项目的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同为禹城市交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另外工商信息显示张利华同时担任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高管。依据禹城市该项目招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招标方与中标方高管交叉任职,或影响营商环境

日前,禹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财会信报记者称:“即使张利华还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同时任职,只要不是法人就符合招标法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禹城交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张振兴,监事为张利华。禹城交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张利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吴彬,监事为张广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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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禹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禹国资任【20223】2号)文件第三项显示,张利华任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兼任城投公司财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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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禹城市交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两只手,左手招标,右手中标,此举被质疑是“关联交易”,整个招标程序涉嫌违反招标法。据赵先生反映,作为国有企业,长期插手、干预当地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左手倒右手的假招标手段,严重干扰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给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

禹城交荣中标2次,群众认为有失公正性

禹城交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交荣”) 成立于2020年,同隶属于禹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吴彬。在2023年8月份至9月份,禹城交荣分别中标“禹城市四海汇才智社区一期(1#-7#楼及地下车库)室外配套施工项目”和“禹城市站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路、行政街外立面提升项目”。其,禹城交荣中标2次,累计涉及中标项目金额超2600万元。招标单位均为禹城交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其,中标金额最高项目为《禹城市站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路、行政街外立面提升项目》,禹城交荣以供应商的身份出现合同主体中,中标金额高达约164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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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交荣隶属于禹城市交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禹城交荣多次参与禹城交融发布的招投标项目,还频繁中标,怀疑严重影响招标公正性,有违反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及条例规定的嫌疑。”禹城市民赵先生向财会信报记者表示。

天眼查APP显示,禹城交荣与禹城交融大股东均为禹城市交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禹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禹城市交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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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天眼查APP

12月18日,禹城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向财会信报记者在电话中称,具体情况不清楚,禹城市发展改革局未设立招投标中心等相关科室。

禹城市赵先生向财会信报记者表示,招投标工作是否存在违法的问题,投标人与招标者之间是否有利害关系?其次,是否可能影响到招标的公正性也就是评标、中标的结果。从已经查明的情况来看,多次中标的禹城交荣与禹城交融存在人事管理上的关系、还存在同为一母公司的双层关系,确实会让人怀疑其招标的合法性。


2023-12-22 国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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