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馆陶县“河北福德化工”发生高坠事故 致1人死亡!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2024年3月,邯郸市应急管理局发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坚持严格规范和精准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和助企服务,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各项管理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实现“一般事故小概率、较大事故极小概率、重特大事故零概率”工作目标,为奋力开创邯郸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然而,在监督检查计划发布前不久,一起令人痛心的安全生产事故在邯郸市馆陶县发生。2024年2月,位于馆陶县寿山寺乡麻呼寨村北的“河北福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坠事故,致1人死亡。死者张某某,男,55岁,系邯郸市曲周县依庄乡某某村人,死者为该企业的一名电工,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不幸坠落。事故发生后,尽管被紧急送往邯郸市第一医院进行全力抢救,仍未能挽回他的生命。


图片来源:河北福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河北福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自2008年11月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业务范围涵盖了4-叔丁基苯乙腈、3-甲氧基丙烯酸甲酯、3,4-二甲基苯甲醛、十八水硫酸铝等产品的制造与销售,以及特戊酰氯、二甲基丙酸、氯代二甲基丙酰氯、磷酸氢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同时还涉及盐酸的生产与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官方披露的信息,近年来,河北福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行为受到过两次行政处罚。具体而言,2022年12月8日,因员工未取得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冀2018版)》第十二条实施标准第1项的规定,该企业被邯郸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5000元的罚款。而在2021年11月25日,该企业又因中控室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而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意外发生还是因安全措施疏漏导致?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上报了主管部门?本社记者联系了馆陶县相关主管部门,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官方回复。同时,记者通过查询馆陶县相关官方网站,也未发现关于此次事故的通报、调查进度或最终调查结果。

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及时报告与准确处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任何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信息的行为,都应依法严肃查处,以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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