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县地产老板郭斌触犯刑律能竟找人“顶包”


  

  核心提示:2023年8月下旬,中央电视台、中国建设报等各大电视、平面媒体和今日头条、腾讯网、光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各大网络媒体,均报道了一条发生在山东郓城县的新闻:8月15日下午5点17分,山东省郓城县锦绣城区西区工地总高26层的12号楼,突然之间吊篮一根绳子断裂,导致5名工人坠落,其中两人当场死亡,另外三人伤势严重,最终3人均抢救无效死亡。住建部官网于8月22日才将这个消息透露出来。据初步调查显示,事故原因是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存在违规指挥、违规操作等严重违法行为。这说明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不强,存在短视行为,不愿意花钱检查和购买安全设备。一些施工单位为了省钱,可能会购买劣质的安全产品。这种对生命的不尊重,实在是令人厌恶。广大公众都猜测,这起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会被公安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该项目的开发商是郓城恒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房地产”),董事长是郭斌,而施工单位是“恒源房地产”的下属单位,显然发生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恒源房地产”董事长郭斌。然而,公众不了解内情的是,“恒源房地产”最大受益人郭斌凭借“保护伞”的“指点”和“运作”,竟然让下属企业郓城县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河山“顶包”受刑!人们不竟要问:将憋屈和痛苦留给下属,将幸运和轻松留给自己,这种缺少担当精神,“扒灰老头儿念经书——说人话不做人事”的老板,今后还有脸在大庭广众之中露面示人吗?!

  我叫郑作军,身份证号:372926198307086035,联系电话15854053388,系霍尼威尔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在这里,我要公开揭露“恒源房地产”董事长郭斌因安全意识淡漠,草菅人命,在造成该公司的项目锦绣城E区项目5人高处坠落而亡的重大责任事故后,竟然利用自己用利益链绑定的官场“保护伞”,帮助自己“金蝉脱壳”,而让其下属企业郓城县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河山替他“顶包”接受刑事处罚,难怪被知情者斥之为“狼心狗肺”!

  事故发生在2023年8月15日下午5点17分,事故发生后至今快50天了,眼下,为郭斌“顶包”的马河山正在高墙内接受煎熬,可怜马河山(身份证372928198905118319,家住郓城县水堡乡马楼村)上有父母、下有二子,妻子在外面打工,原本家境清贫的马河山一家,在马河山这根家庭的顶梁柱坍塌后,一家人茫然不知所措,老父母急得团团转,两个小孩无心读书,整天盼着爸爸归家。妻子因马河山冤枉摊上了大事,为安抚父母小孩,不得不辞去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一份工作。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锦绣城项目最大受益人即法人代表郭斌却吊事都没有,夺走5条人命的事故对他来说如同水过鸭背,良心上不留痕迹,毫无自责歉疚之心,君不见现在的郭斌每天照旧春风得意、吃香喝辣、逍遥自在,表现出来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乃至连打一巴掌揉三揉的假仁假义都没有!不但郭斌没事,其岳父王福朝和其小舅子王林豹也没事:王福朝担任“恒源房地产”公司的经理职务,同时也是郓城县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本该也该承担刑责,但王福朝同样未伤及一根毫毛;王林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任职,发生事故后立刻辞职远走他乡,杳无音讯,自然也是躲过一劫。

  为何众多媒体报道过的重大责任事故,作为责任方的“恒源房地产”法人代表兼董事长郭斌和他的岳父、小舅子能置身事外呢?究其原因是郓城县政府某领导、郓城县公安局某领导,在不遗余力地充当郭斌的保护伞——充当郭斌“保护伞”者何许人也?举报人心里有本账目,“保护伞”自己心里更清楚,正如白居易诗云:“了然此时心,无物可譬喻”。事实上,就算我不具体说“保护伞”是谁,天下人都知道任何一位房地产商,在构筑官场人脉、打造官场“保护伞”上方面都舍得投入,以让其手中的公权力“为我所用”,双方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郭斌作为郓城县最具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厚实的官场人脉、没有“硬扎”的“保护伞”,恐怕鬼都不信!

  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郭斌究竟是否涉嫌犯罪?这当然要由法律说了算。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规定的犯罪主体范围有: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又根据《“两高”出台安全生产刑案司法解释:六种情形将从重处罚》(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可认定为犯罪主体,针对实践中某些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特定职务身份的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为了规避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不得违规从事与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业务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公司、企业,从而达到隐藏自己股东身份、充当“隐名持股人”的情况,《解释》明确规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权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或者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可以认定为相关犯罪的犯罪主体,以严密刑事法网,确保刑罚效果。

  郭斌作为“恒源房地产”的具体受益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投资人,不承担法律规定的任何责任,除了有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个别领导充当其幕后的“保护伞”,还有安监部门为其充当挡箭牌,难怪“恒源房地产”名下的项目安全措施不到位,却没有人监管,没有人督促整改,否则也不至于发生这起夺去5条人命的惨案。既有保护伞,又有挡箭牌,郭斌嚣张恣意、一手遮天,也就不足为怪了。郭斌有句口头禅:“凡是能用钱摆平的事都不是事”。有的官员有权就任性,郭斌是有钱就任性。

  郭斌啊郭斌,今年的中秋节和国庆节,你逍遥自在地在家和家人团圆过节,你可曾想到那撒手归西的5个人的家庭在“双节”中的感受?死亡的是5个人,但是伤害的不单单是5个人,而是5个以家庭为核心的群体——包括家属、亲戚和来往密切的朋友、同学等等,难道你晚上睡觉不做噩梦吗?有没有梦见小孩问你要父亲、妻子问你要丈夫、老人问你要儿子?你逃避法律的惩罚,你的良心往哪儿安放?你作为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投资人和最大受益人,难道你不应该进监狱吗?你这次让马河山顶包,难道你和你公司的案件都是让别人“顶包”吗?难道你就不明白,中国有一条亘古不变的定律:当一个人疯狂到极点,就离倒霉不远了!你借助你的“保护伞”为你提供悖德逆法的服务,你其实在害人家,此时此刻,那些在暗处为你保驾护航的人就那么心安理得、心绪稳定吗?万一你“翻车”了,你的“保护伞”难道不会跟着“翻车”吗?别说是你,赫赫有名的恒大集团董事长许家印不照样进牢房了?恒大集团的暴雷透露出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无论你背后的“关系网”有多强;无论你背后的“保护伞”有多硬,也无论你设置了多少道法律的屏蔽墙,企业的实际负责人和实际受益人,最终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惩罚!以你为例,只要持续揭露你找人“顶包”的丑恶行径,你就迟早会摊上事儿,而“灾星”降临你头上时,谁也保不了你,难道你比许家印还牛气吗?我知道你郭斌在郓城的头衔很多,诸如菏泽市募捐救助工作先进个人、郓城县劳动模范、郓城县建功立业优秀人大代表、全国诚信建设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授予“菏泽市五一劳动奖章”,2020年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后来居上代表先行”系列活动及疫情防控工作优秀人大代表,问题是那些落马官员和落马老板,谁没有一大堆的头衔?《狂飙》中的高启强不也是头衔无数吗?为了洗白自己,他还建了很多养老院,做了很多慈善事业,最后不还是露馅失败了吗?不还是引起作恶多端被判处极刑吗?

  据天眼查郓城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济南信之惠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优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公司高管李亮亮、李光灿、张仁荣等被告案件共计34起,其名下郓城诚信医院被告案件共计25起,郭斌子公司郓城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案件共计118起,涉案金额预估数亿元。请问这么多案件与这么多荣誉相匹配吗?和“恒源房地产”相关的案件,主要是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之类的案件,法院在审理被告“恒源房地产”的“拖欠案”时,主审法官往往歪坐在“恒源房地产”一边,让原告方赢了官司输钱,没有一起案件执行到位。郓城法院李晓玲既是该院的法官又是郭斌的司法“了难人”:凡涉及郭斌的“拖欠案”,都被郓城法院李晓玲及其他相关法官予以驳回、拒绝受理,即使受理了原告也是十告九输或赢了官司也不予执行,严重损害和剥夺了原告人的合法权益,可见郭斌在菏泽市郓城县的势力强大到何等地步!郓城县那些权益遭受侵害的老百姓到何处讨公道?

  强烈呼吁上级纪监委及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关注郓城的权力腐败和司法腐败,彻查郭斌及其“保护伞”的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的问题,还郓城海晏河清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举报网帖反映的情况均有证有据,客观真实,本人对举报网帖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欲抄报郓城县委书记、菏泽市公安局扫黑办、菏泽市纪委、菏泽市住建委、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菏泽市政法委、山东省公安厅扫黑办、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纪委、山东省政法委、中央纪委、全国扫黑办、中央政法委及相关媒体。

  举报人:霍尼威尔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郑作军

  联系方式:15854053388

  2023年10月4日

 

“顶包”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违法行为

  何为“顶包”?“顶包”的本意是服劳役、当苦差。现今多用于表达替罪的意思:本来这事不是某人所为而却由他代人受过,以掩盖真相。比如有钱人犯事了,出钱叫一个人来当替罪羊;有权的人犯罪了,强拉一个人替自己接受法律处罚,这就叫“顶包”。常有“顶包者”“顶包案”的说法。发生在山东郓城县锦绣城区东区工地的5人殒命案,明显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按我国刑法的规定,其主要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是该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这起案件惊动了住建部,被众多媒体关注和报道,如果责任单位不拿出诚意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势必引发受害者家属的信访维权,故而这起案件有从重情节,作为“恒源房地产”法人代表和最大受益人的郭斌,应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恒源房地产”为何会发生这种夺去5条人命的重大责任事故?有媒体记者指出“该工地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包括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工人培训不足等。”然而,这只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表层性原因,比这深一层的原因,是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把关不够严,而深层的隐藏的原因,就归结到“恒源房地产”掌门人郭斌的头上了:郭斌利欲熏心,眸子里只有“孔方兄”,却漠视员工的权利与权益、健康与生命,乃至视员工的生命如草芥。从这个意义上说,这起责任事故发生后不追究郭斌的刑责,可谓常理不容、天理不容、法理不容!

  然而,事故发生后,郭斌竟然下属的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马河山“顶包”受刑受罚,让人震惊之余愤懑难耐、怒火中烧,我只能说郭斌这样做良心被狗叼走了!

  这起“顶包”事件,幕后有何蹊跷?是马河山自愿“顶包”或暗地里通过和郭斌协商来了个“协议‘顶包’”,还是郭斌通过和“保护伞”勾结之后,通过精心运作不由分说地强行由马河山“顶包”?据说马河山进局子后,对钱看得比命重的郭斌,并没有给马家做任何补偿,将贫穷、憋屈、痛苦、无助,一股脑儿留给了马河山的家属,如果真是这样,马河山就不应是“协议‘顶包’”或自愿“顶包”,剩下的就是郭斌自保性、推责性地让人“顶包”,除此而外,岂有他哉?

  应该说,对于郭斌让人“顶包”,政府领导和司法机关的领导都知道这是涉嫌包庇犯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顶包”的一方应以包庇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包庇罪的人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就不理解,郓城县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个别领导,明知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经媒体披露天下人皆知,竟然还为郭斌找人“顶包”提供“全程服务”,难道你们以为帮助郭斌逃脱法律制裁就是做了好事善事吗?难道你们为了一点利益就忘记了党纪国法吗?难道你们心被铜臭味熏黑了吗?难道你们没有考虑到自陷风险的法律后果吗?对郭斌来说,他自以为“顶包”就能逍遥法外,求得自身的安宁,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真相大白,就会点燃公众的怒火,到时候司法机关想不处理你都难了!

  找人“顶包”,是人性道德沦丧的表现,郭斌及其身后的“保护伞”甘愿为一己私利挑战法律、人性和道德底线,让马河山替郭斌的违法犯罪行为“顶包”,是妨碍和践踏司法公正的行为,到头来只能是害人又害己。红楼梦中的王熙凤,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典型,郭斌及其身后的“保护伞”是否会成为现实版的“聪明反被聪明误”典型呢?广大公众不妨拭目以待!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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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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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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