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严重、危废标识有误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被罚30.2万元


  

近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据悉,2023年9月21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执法人员对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其厂区磅房北侧地面及原煤棚外西侧地面有大量煤尘,扬尘严重。同时,危险废物贮存库门入口处的墙壁显著位置的危险废物储存设施标识有错误、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部分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Q-17、G-14的判定要素,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2万元。

中宏网山西



2023-10-25 搜狐城市-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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